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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10 件曾经非法但现在合法的事情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洛娃娃    时间: 2015-1-9 15:49
标题: 10 件曾经非法但现在合法的事情
滴滴专车该哭了。

1. 在家里轰趴

曾经是流氓罪。迟志强就因为犯过这罪,进了监狱,创作了《铁窗泪》。
2. 穿牛仔裤

曾经被认为是穿着暴露,有伤风化。至今在朝鲜还不被允许。
3. 做生意


以前叫投机倒把罪。
4. 跳舞

在德国和瑞士,某些宗教节日里是禁止人们跳舞的,否则即违法。德语里有一个专门词汇 Tanzverbot 就是表达“跳舞禁令”的意思。
5. 喝酒

美国上世纪二十年代开始推行全国性禁酒,到 1933 年结束。这段历史催生了许多文艺作品。
6. 看《洛丽塔》

以前是禁书。
7. 跟同性结婚

以前是道德败坏、变态。至今在很多国家和地区还不被法律认可,包括中国。
8. 抽 大,麻

在美国也刚刚合法没多久。
9. 生二胎

计划生育的时候多生一个都是罪,现在老龄化现象严重,鼓励独生子女结合的家庭生两个。
10. 打击专车


讨厌滴滴专车的人曾经找不到任何法律依据,但是现在不一样了本文源,于微 在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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